南充市教育局文件
南市教办〔2014〕82号
关于开展南充市第二届教育科研微型
课题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科)局、市直属学校:
近年来,我市中小学、幼儿园的科研兴教蓬勃发展,开展了一系列解决教学实际问题的微型课题研究,取得了大批优秀课题成果,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深化素质教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市,科研兴教”的战略措施,深化我市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南充市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南市教办〔2012〕149号)的要求,决定开展南充市第二届教育科研微型课题成果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 2014年6月30日前已通过结题鉴定与验收的县(市、区)级以上的基础教育类、职业教育类、学前教育类微型课题成果。
2.课题成果应当具有创新性和实效性。基础理论研究应在原有理论研究的广度上有所拓展,深度上有所创新;应用研究应对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提出新的思路、方法和途径,具有可操作性,效果突出。
3.主研人员要直接参加研究课题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并作出主要贡献。
4.课题成果应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对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产生积极作用,具有较为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对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意见、方法和经验,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较为重要的指导意义,研究成果有应用推广的价值。
5.课题成果必须是原创研究成果,引用他人的研究成果须注明出处。不得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如有抄袭他人成果的,一经查实,取消评审资格,并通知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并由当事人承担因抄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参评要求
1. 各县(市、区)教育(科)局、市直属学校应参照《南充市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和本通知要求对申报的课题成果进行资格审定,择优推荐。纯属经验论文不予推荐本次评奖。
2.每个课题成果限报主研人员3人以内,主研人员只能申报一项课题成果,不重复申报。
3.凡已获全国、省、市级二等奖以上的课题成果不再申报本次评奖。
4.每县(市、区)推荐参评的课题成果不超过20项。
三、材料要求
课题成果申报者须准备以下评审材料:
1.《教育科研微型课题优秀成果申报表》(见附表)。
2.课题立项通知的复印件。
3.研究报告。
4.课题成果结题鉴定验收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按照上列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交评审材料时一并交电子文档。
四、评选办法
(一)评选程序和工作纪律:
1.由各县(市、区)教研室负责推荐。所推荐的的课题成果须经县(市、区)教育(科)局审核,汇总后上报市教科所;市直属学校直接向市教科所推荐。
2.市教科所具体组织专家组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南充市教科所网站(****)公示。
3.课题成果主研人员、评审专家及参评工作人员、评审委员会必须严守学术规范,加强学术自律,严格按照《南充市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和本《实施办法》的要求,实事求是地申报、参评、评审。
凡参评课题成果或获奖课题成果有弄虚作假或剽窃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或撤销已获奖励,追回获奖证书,并责成有关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实行申报项目公示制度。课题成果拥有者填写普教教学成果申请书后,须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单位在签署推荐意见前必须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课题成果材料汇总,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市教科所。
实行专家匿名评审制度。专家按评奖标准以匿名评审方式公正、客观地评选出获奖等级。
实行评审专家回避制度。申奖者不能担任本届教学成果评审专家;评审专家不得承担本县(市、区)、本单位的课题成果评审。
4.市教育局终审并发文公布、颁证。
(二)上报时间:课题成果材料请在2014年7月10日前由县(市、区)教研室汇总后送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规划办任兴灵同志收,电话:2807783(办) 189****9038。
六、奖励
评选出的南充市第二届教育科研微型课题成果奖项,由南充市教育局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1、南充市第二届教育科研微型课题成果评奖标准
2、教育科研微型课题优秀成果申报表
3、南充市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
南充市教育局
2014年4月23日
附件1
南充市第二届教育科研微型课题成果评奖标准
一等奖:选题新颖,过程真实(有相关佐证材料),资料齐备(有研究报告和相关论文),成果丰硕(有发表或获奖的相关论文),效果明显,装帧精美,在省、市、县内有较大影响(在县、市、区内作过经验介绍)。
二等奖:选题较新颖,过程真实(有一定相关佐证材料),资料较完整(只有研究报告或论文),有一定成果和效果,装帧较好,在县(市、区)校内有一定影响(在(县、市、区)或片区内作过经验介绍)。
三等奖:选题一般,过程真实性体现不够(相关佐证材料比较少),资料基本具备(只有论文),有少量成果和效果,装帧一般,在区域或校内影响一般。
附件2
南充市教育科研微型课题优秀成果
申 报 表
成果名称:
申 报 人:
所在单位: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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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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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分类(请在相关分类后的横线上打“√”) |
成果范围 |
1.基础教育 2.高等教育 3.学前教育 4.职业教育 5.成人教育 6.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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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内容 |
1.教育发展战略 2.教育心理 3.教育管理 4.德育 5.教学 6.美育 7.体育 8.劳动教育 9.综合 10.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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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人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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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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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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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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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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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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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合 作 者 |
姓 名 |
所在单位 |
出生年月 |
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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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1.国家计划 2.部、委 3.省(市) 4.区(县) 5.院所 6.基金资助 7.其它单位委托 8.中外合作 9.自选 10.其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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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年 月起 至 年 月结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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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获 奖与公 开发表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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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成果内容提要(成果要点、学术贡献、创新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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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 所在单 位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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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教研部门 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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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 意 见 |
评审组长: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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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审批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
南充市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结题
申请·鉴定书
成果名称
成果完成单位
鉴定形式
组织鉴定单位
鉴定日期
南充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制
填 表 说 明
《南充市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共十二个项目,请根据以下说明填写:
一、第一至四项由课题研究者填写;
二、第八项由鉴定组或组织鉴定单位填写,第十一项由鉴定组填写,鉴定组长签字;
三、第五、六、七、九、十项分别由课题的各级管理单位填写;
四、第十二项专家个人书面意见原件粘贴或装订于此页处;
五、鉴定书一式三份(可复印);
六、鉴定形式指会议鉴定或通讯鉴定。
七、填写时不得改变原表格式、增删栏目、增添页码。
八、单位意见、签名必须手写,其余内容均须打印。
一、课题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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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成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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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审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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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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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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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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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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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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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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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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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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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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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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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交鉴定的成果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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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果简要说明(主要认识成果和操作技术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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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教育教学效果(学生、教师、学校发展、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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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课题所在单位意见(由教科室或教务处审核、签署意见,领导签字。研究者所填写内容是否属实,研究过程的真实性,取得了哪些教育教学效果,是否同意结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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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六、县(市、区)教研室审核意见(研究者所填写内容是否属实,研究过程的真实性,是否同意结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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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七、南充市教科所审查意见(是否同意结题,结题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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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充市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审查具备(不具备)结题的相关条件,同意(不同意)结题,由南充市教科所(南充市教科所委托 县、市、区教研室)组织结题鉴定。 南充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盖章) 年 月 日 受委托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八、鉴定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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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 名 |
职务或职称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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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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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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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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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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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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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课题所在单位对专家鉴定的意见(是否同意专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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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十、组织鉴定单位对专家鉴定的意见(是否同意专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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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十一、专家会议鉴定意见(对专家个人意见的综合,包括肯定或否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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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
十二、南充市教育科研微型课题专家个人鉴定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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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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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人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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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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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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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意见(重点评价研究成果的创新点和实用价值:可从选题的意义,研究成果的特色及先进性、实用性、操作性,研究所取得的教育工作或改革效益和社会影响,本研究的不足,深化研究或改进建议等方面去评论。) 鉴定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南充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4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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