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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心理行为训练培训的通知

2017年05月18日 14:53:48 访问量:418

营山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心理行为训练培训的通知

 

各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

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版)》和《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建设高素质心理教师队伍,提升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水平,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培养学生积极乐观的心态,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全发展,县教育局决定对全县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进行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的目的与意义

心理安全是学校安全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心理健康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建设一支心理素质好,具有一定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既是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关键所在,也是当务之急。心理健康教育是一项科学性、专业性、实践性很强的教育工作,必须由一批具有一定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的教师担任,以保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顺利开展。县教育局邀请北京阳光易德心理学应用技术有限公司高级心理行为训练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王学鹏老师为我县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骨干进行为期一天的培训。

二、培训内容:心理行为训练。通过体验式游戏和活动,让参训人员习得相应的品质,为后期工作开展积累方法和能力。

三、参训对象:各中小学自愿选一名取得心理咨询师证书的教师或者从心理健康工作方面相关人

四、培训时间:20175268:3018:00

五、培训地点:县教师进修学校。

六、相关要求

1.中小学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遴选上报参人员。2017520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报教师进修学校李老师,邮箱:541202****@qq.com

2.培训收费,由北京阳光易德心理应用技术有限公司具体承担。学员集中培训期间住宿车船费、差旅费回原单位按所在单位规定报

 

 

                                                    营山县教育局

2017419

编辑:张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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